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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2014年考试招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的通知

时间:2023-02-15 10:02:00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中心各处:

2014年初省考试管理中心印发了《陕西省考试招生政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组建了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员队伍,实现了网站、微博、微信、《招生考试特刊》等实时、高效发布考试招生信息,多方位、多媒介信息发布体系正在建成。一年来,在各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心各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全体信息员共同努力下,考试招生信息发布量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有力地推动了陕西省考试招生“阳光工程”深入实施。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参照省教育厅做法,拟评选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市(区)考试招生机构、中心各处。

(二)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优秀信息员。参评对象为各市(区)考试招生机构、中心各处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各市(区)、各处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考试招生官方微博、微信、《招生考试特刊》等信息采用积分排名为依据,并综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有专人从事信息工作,有良好的信息工作机制;

2.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格式规范,约稿信息上报及时;

3.本市(区)、本处考试招生信息、调研类信息报送数量多。

(二)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优秀信息员。

1.熟悉考试招生相关政策以及本市(区)、本处工作开展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水平;

2.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报送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重大失误;

3.所在单位信息积分居前列,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1月21日至23日,各市(区)、各处在总结各自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先进集体自荐;各市(区)、各处可自荐优秀信息员1人。请将《2014年度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2014年度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优秀信息员申报表》(附件5)于1月23日前交综合处208室。联系人:李玉环,联系电话:029—85221751,传真:029—85268527。

(二)中心在各市(区)、各处推荐的基础上,综合信息工作报送、采用、积分情况进行评选。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名单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表彰通知。各市(区)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省考试管理中心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获奖奖励办法(暂行)》执行。

(三)发生网民留言、信访办理、特约稿件、突发性事件等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取消信息优秀评比资格。

附件:1.《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员名单》

2.《2014年4月至12月各市(区)信息采用条数及积分统计》

3.《2014年4月至12月中心各处信息采用条数及积分统计》

4.《2014年度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先进集体申报表》

5.《2014年度陕西省考试招生工作优秀信息员申报表》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1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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