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9号)规定,现将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程序
对本人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如丢失的,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到报考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23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2023年5月16日前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复核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附后),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复核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1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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