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现将《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6月6日
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陕教〔2022〕5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在陕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审核认定通过后,可获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第三条 取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人员,如在陕报名参加高考,必须符合当年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第二章 认定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 在陕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截至认定时,年满17周岁;
3. 本人户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且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不包括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4. 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不含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全部合格。
第三章 相关流程
第五条 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应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合格性考试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的时间、地点、流程、资格审核、考试管理等相关要求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均以当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规定为准。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第六条 符合第二章条件规定的人员,可前往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形成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意见,出具《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第七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普通高中同等学力审核和证明出具情况,经办人和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同时,审核结果和认定名单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河南省招办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报2004年高招录取情况
12-06安徽省2023年体育类第二批高职(专科)投档最低分及排名
08-03河南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06-14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公告
06-16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06-25安徽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表
06-25河南省2004年高职高专一批部分院校征求志愿报考与投档情况
12-06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含专升本、对口生)有关事项
04-12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全面开始
05-19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及定向培养军士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通告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