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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四(相关规定及工作提示)

时间:2023-08-16 17:36:3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需慎重报考。

  三、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

  四、已被2023年河北开放大学成人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名。

  五、按照2023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考试公告等具体工作要求;相关招生学校也将发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六、请考生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七、考试将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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