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范围
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计划未完成或新增招生计划的院校。
二、征集志愿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17日18:30至8月18日9:00。
四、征集志愿设置
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五、征集志愿投档规则
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档案状态处于“考生档案目前未投出”的考生档案可参与排序投档,档案状态处于“已投至XX院校,院校阅档中”或“已被XX院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不会被投出。
本次征集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高职高专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投档前,各院校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生源仍不足的,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分数投档、录取,降分幅度将根据院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投档录取时,优先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六、其他
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及征集计划信息表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学费、性别要求、身高限制等)。同时,在征集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期间保持高考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8月17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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