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我院将于2023年9月4日10:00起发布2023年第二次高中学考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或“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9月27日10:00起,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2023年第二次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学考成绩公布和复查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呈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高中学考成绩公布(查询)将以“等级”“分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成绩复查程序和方式
(一)申请复查。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9月6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填写《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复查内容为答题卡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于9月8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成绩复查功能,按要求输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
(三)复查及结果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我院将予以更正,并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将更正后的成绩告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
四、成绩保管注意事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各中学要提醒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百度智能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以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流程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证明办理栏目相关公告。
五、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六、考生号或密码遗忘找回办法
考生密码遗忘或修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则需到原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8月3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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