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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10:59:0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省内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精神,现就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准备工作

  (一)报名工作培训

  2023年9月18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报名工作流程与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招生专业目录上传

  9月13日前,各招生单位上传招生专业目录(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对上传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信息完整、准确。

  (三)招生宣传

  9月23日,各招生单位将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演练

  9月24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解决。

  (五)网上报名咨询

  9月18日至22日,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组织专人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咨询活动。

  (六)预报名

  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省内本科院校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正式报名时,预报名信息作为正式数据,无需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与网报信息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监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生反馈。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对。

  (二)网上确认准备

  10月27日至29日,各报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安排好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所需场地、人员、设备、软件测试等。

  (三)报名考试费

  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推荐免试资格考生免收初试报名费。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网上确认

  10月30日至11月3日,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报考点要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点应作台账记录备查。各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存档。

  (五)报考点数据库回传

  11月6日至8日,各报考点将网报信息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信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一)2023年11月10日至1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招生单位编制考生编号

  招生单位按有关要求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

  (三)报考点数据下载

  11月18日至19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准考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说明)。

  (四)报考点考场安排数据上传

  11月22日至29日,报考点按要求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教育考试院。11月30日至12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左右,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未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

  四、报考点设置和接收范围

  2024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教育考试院、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教育考试院、定西市教育考试院、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兰州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金昌市招生办公室、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临夏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育考试院共26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按下列规则执行:

  (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2.联系方式:0931-2938299

  (二)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0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8-8215700

  (三)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620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3-8212734

  (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6-8212835

  (五)兰州大学(620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

  3.联系方式:0931-8912168

  (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4938103

  (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4670578

  (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2973744,0931-2741880

  (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971932

  (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

  1.报考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631774

  (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

  1.与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8344423,0931-8344403

  (十二)庆阳市教育考试院(621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4-8685127

  (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5-2212069

  (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

  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601383

  (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

  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5108714

  (十六)白银市教育考试院(621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43-8241350

  (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2-8213827

  (十八)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621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场区、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7-2600218,0937-2600071

  (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联系方式:0931-8685536

  (二十)天水师范学院(6220)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8-8361412,0938-8362143

  (二十一)甘肃中医药大学(622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5162472

  (二十二)河西学院(622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6-8287662

  (二十三)金昌市招生办公室(622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金昌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5-8212934、8210128

  (二十四)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2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陇南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9-8211280

  (二十五)临夏州教育考试院(622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0-6219937

  (二十六)甘南州教育考试院(622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南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41-8223331

  (二十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

  (二十八)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省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应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的非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

  (二十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十)就读外省高校且甘肃户籍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就读本省高校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照就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报考点。

  五、工作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持续时间长,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任务和重要环节。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报名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报名工作方案。增强技术力量,确保网上确认安全平稳和审查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考生关切,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做实做细报名工作。

  (二)各报考点要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对本单位报名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并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认真完成阶段性工作。

  (三)各招生单位要按时、准确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做好报名宣传咨询工作。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认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回传准考考生数据库,确保报名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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