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浙江自考 > 正文
自考攻略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3年在浙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公告

时间:2023-06-30 14:08:5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3年在浙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浙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3日-7月8日,由政治考核小组负责,并提前与考生联系对接。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规定填写后交给政治考核小组。

  (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时间为7月6日(星期四),体格检查集合地点,心理测试、面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杭州市上城区云峰二区112号)。体格检查时间为7月6日上午,心理测试、面试时间为7月6日下午。

  二、注意事项

  (一)《政治考核表》中照片若使用电子照片,请彩色双面打印,本人签名需手写。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

  (二)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7月6日上午7:00前(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资格)到在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杭州市上城区云峰二区112号)报到,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完成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前必须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禁食禁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考生纪律(附件2),按规定参加面试。

  (五)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期间食宿自理(7月6日中餐统一安排快餐,不收费),体格检查费用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钦老师:0571—85863540,赵老师:0571—85863567。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3年浙江招生面试考生纪律

  浙江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曾用



(照片)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宗教信仰


户籍类别


婚姻状况




毕业(就

读)学校


文化程度




公民身


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及等级




所在





通信地址

及邮


本人手机及

家庭电话




主要经历

起止时间        所在学校或单位                    证明人



奖惩情况

奖惩名称        奖惩时间       奖惩单位        奖惩原因



家庭成员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社会

关系成员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者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村(居)委会

或学校考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户口所在地或

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结论意见

 

 

 

 

 

 

招录工作办公室盖章)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3年浙江招生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按要求报到后,需接受管理人员校验证件核实身份。如发现代考情况的,将取消体检、心理测试及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面试期间禁止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发现违规携带或使用相关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候考期间需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四、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考生不得将任何参考资料或个人物品带入面试室,或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面试室。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考生姓名以“*号考生”代替,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六、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申请由另一面试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七、考生面试结束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1日14点起】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