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决定对你校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类型
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你校本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
二、评估时间
(一)线上评估
10月16—30日。10月16日(周一)14:30—15:30召开审核评估专家组线上见面会。
(二)入校评估
11月6—9日,6日专家组报到。
三、专家组组成
省教育考试院聘请15名专家组成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线上),入校评估专家组由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和入校评估需要,从线上评估专家中确定5—9名专家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评估要求。学校要全面学习领会新一轮审核评估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审核评估以评促强的理念,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评建材料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
(二)加强评估条件保障。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要求,按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提供的《新一轮审核评估参评高校操作流程》,为专家线上和入校评估提供必要条件保障。专家组接待以方便务实、勤俭节约为原则一切从简。
(三)严守评估工作纪律。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部“十不准”等评估工作纪律要求,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在校内悬挂欢迎条幅和彩旗,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超标准接待,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不送礼品礼金等。
评估部工作联系人:张应敏,联系电话:0571-88907570,13858092816;薛玉刚,联系电话:0571-88907512,13750829224,邮箱gaoshan9629@163.com。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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