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自学考试应考者应携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
答:考生要按照《考场规则》等规定,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注意:
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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