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自考模拟题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2年浙江自考《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1)

时间:2022-08-23 16:12:0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单项选择题

  1.依照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 )

  A.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C.50人以下

  D.没有任何限制

  2.依照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人民币50万元

  B.人民币3万元

  C.人民币10万元

  D.人民币30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其发行对象是( )。

  A.社会公众

  B.法人

  C.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

  D.发起人

  4.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从( )起不能抽逃其出资。

  A.缴付出资之后

  B.法定验资机构对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之后

  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后(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D.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之后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规定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期间为(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

  6.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 )。

  A.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向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7.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4 年末的净资产为80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为3000万元。2005年初,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拟将部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转增股本最多不得超过( )万元。

  A.1500

  B.1200

  C.2000

  D.3000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得再抽逃其出资(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9.甲、乙、丙于2003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 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及变更公司的形式,必须经怎样的程序作出决议( )。

  A.股东会的一致同意

  B.股东会的过半数同意

  C.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代表2/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1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应由( )。

  A.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B.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13.2004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14.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权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机构是( )。

  A.董事会

  B.职工代表大会

  C.股东大会

  D.监事会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考试时间:4月12-13日】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