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简述我国宪法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
(1)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2)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30、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首先,从内容上看,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不同于普通法律。其次,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最后,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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