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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模拟试题(13)

时间:2023-07-18 11:50:4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语】以下自考模拟题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4、试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及其法律特征。

答: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它是国际贷款中最典型的贷款形式。其法律特征如下:

(1)贷款人和借款人除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外,原则上不受特定身份的限制;

(2)利息率通常以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为基础,一般是按伦敦银行6个月期的同业拆放利率再加上一定的加息率或利差;(2分)

(3)主要为定期和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通常为一至十年;

(4)贷款用途不受特定范围限制,但往往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用途,以保证贷款偿还的安全性;

(5)贷款协议首先受到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国家国内法的支配和司法管辖,其次考虑国际惯例的要求。

五、案例分析。

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5万套玩具,共计30万美元。货物分两批交付。买方预付款10%,余款在买方提货后10日内电汇给卖方。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美元。合同订立后,买方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卖方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买方收到货物后借故不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3个月才汇付第一批货款。这一期间,卖方通过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了解到买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财产被查封,随时有破产可能。遂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回答以下问题:

1、卖方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有法律依据。买方构成预期违约。

2、如买方在合理时间内提出有效银行保函并请求卖方履约,卖方仍不履行,怎么办?

答:卖方应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不交货的违约责任。

3、如果第二批交货双方最终都不履行,可否因此解除整个合同?为什么?

答:不可以,只能解除第二批交货义务。该合同属于可分割履行合同。

4、违约金效力应依据何种法律决定?

答:依据国内相关准据法确定违约金效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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