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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模拟试题(12)

时间:2023-07-18 11:50:4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语】以下自考模拟题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四、问答题

1、试述WTO与GATT的联系。

答:(1)在组织上替代GATT;(3分)

(2)在机构组成上,GATT作为一个实体已经转变为WTO下属的货物贸易理事会;(2分)

(3)在成员构成上,大部分GATT的缔约方成为WTO的成员;(2分)

(4)在组织活动方面,WTO仍接受GATT的机构的工作程序等。(3分)

2、《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中心管辖有何规定?

答:(1)中心的成立旨在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2分)

(2)中心管辖的主体要件:投资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另一方是公约另一缔约国国民。(3分)

(3)中心管辖的客体要件:争议必须产生于直接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3分)

(4)中心管辖的主观要件:双方必须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管辖。(2分)

3、试述国际双重征税的原因和国际双重征税的影响。

答: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税收。(1分)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分)

这种冲突表现为,一方面,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另一方面,来源国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其领土内的所得进行征税。同一跨国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作为居民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同时又在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作为非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分)

该冲突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有关国家制定税收居所的标准不一致,致使同一跨国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被视为居民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都承担同一纳税义务。

(3)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分)

此种冲突表现为,同一纳税主体的同一笔跨国所得被视为来源于两个以上国家,使同一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国际双重征税的影响:

(1)损害跨国纳税人的经济利益。(1分)

(2)违背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公平税赋原则。(1分)

(3)影响发达国家剩余资金跨国流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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