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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国际私法》章节试题及答案:第8章

时间:2023-10-25 11:03:1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语】以下自考模拟试题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的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第七章 法律行为、代理的法律冲突及其适用

一、单项选择题

1.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最早产生于———( )

A.法则区别说

B.胡伯三原则

C.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动产三分说”是———创立的学说。( )

A.巴托鲁斯

B.杜莫兰

C.萨维尼

D.胡伯

3.目前,对于运输中的物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的确定,世界上较为普遍采用的做法是( )

A.法院地法

B.发运地的法律

C.目的地的法律

D.信所地法

4.在国有化的补偿方面,发达国家多主张———( )

A.不予补偿

B.合理的补偿

C.适当的补偿

D.充分、有效、即时的补偿

5.有关涉外破产案件的准据法,一般是适用———( )

A.破产企业的法人属人法

B.破产企业的财产所在地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D.破产企业的主营业所所在地法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 3. ABCDE 4. ABC

1.所有权作为最充分、最完整的物权,其权能包括———( )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E.质押

2.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选项中,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是———( )

A.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

B.不动产的租赁和抵押

C.不动产的使用

D.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和使用

E.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以确定————( )

A.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

B.物权客体的范围

C.物权的内容

D.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E.物权的保护方法

4.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的例外有————( )

A.运输中的物品

B.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器械

C.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

D.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

E.外国的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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