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自考学位 > 正文
自考攻略

浙江自考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时间:2021-10-12 16:51:28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自考的考生在学位证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等着办法学士学位证了,那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程序有哪些呢?

一、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二、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1日14点起】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